哪些单位要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?
1. 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,包括污水、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企业;
2. 生产、储存、运输、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;
3. 产生、收集、贮存、运输、利用、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;
4. 尾矿库企业,包括湿式堆存工业废渣库、电厂灰渣库企业;
5. 其他应当纳入适用范围的企业。 核与辐射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不适用本办法。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,发布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企业名录。
工作依据:关于印发《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环发〔2015〕4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