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石油大港油田第四采油厂(滩海开发公司)板G5~板111断块产能建设项目第 一 次环评公示
一、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
项目名称:中国石油大港油田第四采油厂(滩海开发公司)板G5~板111断块产能建设项目
建设单位: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
建设性质:新区块开发
建设地点: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区
建设内容:在第四采油厂(滩海开发公司)开采范围内的板桥油田部署新钻井,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区新建3个井场(板桥1井场、板桥7井场、板桥8井场),拟部署新钻井30口,其中:油井18口,水井12口,平均单井进尺3250m,总进尺9.75×104m,新建原油生产能力6.81×104t。本次新建产能与因历年开采逐渐降低的产能可实现平衡。
二、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
联系人:刘工
联系电话:13920539420
三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单位
编制单位:2138com太阳集团
四、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
公众意见表下载见附件
五、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
为了解和听取各界人士和项目周边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,将公众意愿反映到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措施中,同时完善环评工作,您可通过第四条提供的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,通过信函、传真、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(联系地址见第二条)。亦可来电或预约上门交谈(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)。
六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
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,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。
附件:公众意见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