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验收公示】大丰兴业年产8万吨电解液及车用化工产品、720万套塑胶部件(车辆及蓄电池用途)项目(*阶段)
根据《关于修改(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)的决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2138太阳集团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大丰兴业年产8万吨电解液及车用化工产品、720万套塑胶部件(车辆及蓄电池用途)项目(*阶段)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。
项目名称:大丰兴业年产8万吨电解液及车用化工品、720万套塑胶部件(车辆及蓄电池用途)项目(*阶段)
建设单位:大丰兴业科技有限公司
建设地点: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仓盛街28号
公示内容: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,详见附件
公示时间:2023年4月17日起20个工作日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需署真实姓名,单位需加盖公章
联系人:李工
联系方式:18622783413
报告链接:/attached/file/20230518/20230518143930_13955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