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津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融达项目(创新药品研发服务基地二期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
根据《关于修改(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)的决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2138太阳集团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天津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融达项目(创新药品研发服务基地二期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天津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融达项目(创新药品研发服务基地二期)
建设单位:天津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
建设地点: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九大街51号
公示内容: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,详见附件
公示时间:2023年6月23日起20个工作日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需署真实姓名,单位需加盖公章
联系人:成工
联系方式:13502173667